潍坊市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首 页 走进潍坊 潍坊政务 投资潍坊 个人办事 企业办事
公众参与 综合配套改革 工业百强企业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办事 > 百件实事网上办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就业

档案管理与查询
时间:2009-07-07 来源:
 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就读学校直接寄送到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一般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我市生源毕业生离校后,档案由就读学校发送到市或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准毕业生自带档案)。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将在2年择业期内免费保管。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办理就业手续后,转至就业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档案查询和离校后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从8月底开始。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鲁ICP备05035976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潍坊市人民政府主办 联系电话:8789680
潍坊市外事翻译中心提供外文版翻译 山东金三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