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上海世博会、潍坊风筝会、菜博会期间的反恐及安全保卫工作,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海世博会、潍坊风筝会、菜博会期间的反恐及安全保卫工作,针对发生在我市境内的恐怖事件及安全事故引起的道路运输异常并对道路运输产生严重影响,需道路运输部门组织调配道路运输力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的应急行动。
二、实施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三)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损失;
(四)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三、险情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市运管处成立反恐及安全保卫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主任担任(特殊情况如主任不在潍坊时,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处安委会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运管处安技科(电话:8227824)。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反恐及安全保卫工作,统一指挥对险情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险情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施救、通讯联络、后勤保障、运行稳定、善后处理、原因调查等工作。
3、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三)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指导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2、反恐及安全保卫事故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单位,保持与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3、研究向上级报告反恐及安全保卫事故应急处理的讯息,报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审批后,按照事故报告程序上报。
4、完成同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情况需要,在现场附近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各有关科室组成。
(五)现场指挥部门主要职责
1、指挥协调现场的工作。
2、及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4、安排上级领导视察险情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5、现场各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六)现场指挥部成立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四、报告程序
应急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必须做到:
(一)立即将所发生应急情况报告市处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227824、8219596),并由其分别转报市交通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完毕1小时间内向市处应急处理指挥部补报书面材料。
(二)对于已经报告的问题处理进展情况,要随时续报。事故处理完毕24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处应急处理指挥部。
(三)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问题的时间、地点和单位;
2、发生问题的简要经过;
3、问题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救援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运力保障
(一)确定鲁GB0128、鲁GB0068两台车为应急救援指挥车辆,稽查大队两台车为应急救援工作用车。
(二)落实应急救援运力。车辆总数为80辆(客车20辆,普通货车40辆,自卸货车20辆)。其中:潍坊交运公司普通货运10辆、客车10辆;潍坊联运公司普通货运车辆10辆,客车10辆;潍坊长远运输公司普通货车10辆;潍坊陆洋运输有限公司普通货运车辆10辆;潍坊山水宏业运输有限公司自卸货车5辆,潍坊三通物流有限公司自卸货车15辆。另外各县市区运管所要结合当地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运力部署,安排自卸货车5辆、普通货车5辆、客车5辆。各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运力计划,定岗、定责,落实好应急运力,做到有情况随叫随到,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六、应急与救援
当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指挥部按照应急处理事故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市运管处主要领导应当亲赴现场。到达现场后,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一)通讯联络。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调度安排应急处理工作。
(二)现场施救。现场施救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投入工作,做好救援工作。
(三)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有关物资设备,保证应急救援处理急需,为应急救援处理工作提供保障。
(四)运行稳定。运行稳定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
(五)原因调查。原因调查组工作人员应当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公正、公平处理提供依据。
七、应急处理支持与反馈
(一)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申请调度交通战备专业保障队伍支持,批准后补办有关文书手续。
(二)根据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的需要,按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任务,紧急征用道路运输运力。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应当坚持人道主义精神,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和征用。
参与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可依照有关规定,向当事方有关部门请求给予适当救助补偿;当事方有关部门应视情给予适当救助补偿。
(三)市运管处根据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对应急处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经查实在应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拖延时限或虚报救助实效的,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按党纪政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问题发生后,当事方有关科室、个人应当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客观公正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凡发生本预案所指以外的问题,参照本预案执行。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解释权在潍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附:潍坊市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工作联络表
二O一0年四月十日